大侠文学 > 其他小说 > 逆水行周 > 第六百三十四章 民律出 忠孝亡
  散朝后,宇文温没有回宫,而是在太极殿旁的侧殿看报纸,方才他在上朝前,无意间瞥见报纸内一篇文章的标题,震撼非常,所以一散朝便迫不及待的看起这篇文章。

  文章的标题很“震惊”,由不得他不重视,其名为

  民律出,忠孝亡。

  这个标题,宇文温觉得若用后世影视剧里的台词风格来转述,大概就是皇上啊咱大周国要完了

  如果文章作者没有失心疯,如果报社编辑没有失心疯,这篇文章就不会是故作玄虚、用惊悚标题吸引读者的“震惊文”。

  所以,宇文温要看看文章作者是如何论证“民律出,忠孝亡”。

  民律,指的是明德律中的分篇民律,当然这只是个名字,和宇文温脑海中的民法民律不是一回事,文章作者就是针对民律,发出忧国忧民的“呐喊”。

  其切入点很“毒”,一开头就拿“家国同构”来说事。

  作者首先对家国同构进行解释国,是由无数家庭构成的,所以才有“国家”一词。

  家族是家庭的扩大,国家则是家族的扩大和延伸,在家国同构的格局下,家是小国,国是大家。

  在家庭、家族内,父亲的家长地位至尊,权力至大;

  在国内,君王地位至尊,权力至大。

  父亲宗长、族长因其血统上的宗主地位,理所当然地统率其族众家人,而且这一宗主地位并不因其生命的中止而停辍,而是通过血脉遗传,代代相继。

  同样,君王为“天子”,天生高贵,君王驾崩,君统不辍,由其嫡长子自然承袭,绵延不绝。

  家长在家庭家族内是尊长,君王是国的尊长,是全国子民的严父。

  不仅国君如父,而且各级地方官府的长官亦为百姓的“父母官”。

  简言之,父为“家之君”,君为“国之父”,君父同伦,家国同构。

  家是国的基石,如果家瓦解了,那么国也危险了。

  文章作者首先提出这个观点,然后进行下一步分析。

  民律有条款规定拟定,父祖在,子孙可别籍异财,作者认为这是在瓦解家族,瓦解家庭,子孙别居,无法孝顺祖父母、父母;

  民律有条款规定拟定,子女成婚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需有期亲见证,甚至以受笞四十下就能“不告而婚”,作者认为这是在挑战家长的权威。

  民律的许多新条款拟定,会让家庭瓦解,家长的权威遭到挑战,连带着会让家族瓦解、宗长的权威下降。

  孝,无从谈起,那么忠便是无根之木。

  文章作者引用孝经广扬名中记载孔子说过的一段话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以此阐明“忠、孝同义”这个传统说法,重申“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观点,

  这观点也是有出处的,后汉书韦彪传有一段话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

  强调了“忠孝同义”这个论点之后,文章作者进行更深层次的论证

  当民律实行,必然导致家家族逐渐瓦解,进而导致孝的消亡,于是,连带着让忠也烟消云散。

  对父母不孝、不服父母管教的人,不会对国君忠诚;分开居住,不维持兄弟之悌、宗族之情的人,不会对百姓有怜悯之心;

  家国同构,若家庭家族里不分尊卑,卑幼无视尊长权威,那么国家自然也就会冒出乱臣贼子欺君罔上。

  民律中的诸多条款,重法轻礼,严重威胁了“家”的安全,若予以推行,忠孝必亡,家不成家,国不成国。

  这篇文章,宇文温仔仔细细看了几遍,放下报纸,定定坐了一会,长吁一口气。

  家国同构,可以说是封建时代中原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是封建社会的根本结构,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政治正确”。

  文章作者以“家国同构”为武器,对威胁家庭家族安全的民律进行抨击,引经据典、一番议论之后,推导出“民律出、忠孝亡”的结论。

  对方死攥家国同构,把家家族等同于国,引申出家族的瓦解会让忠孝存在的基础瓦解,面对这样的发难,反对者无法有效反击。

  家国同构,是这个时代有识之士的共识,谁敢把家和国分开,谁就要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甚至于作为皇帝的宇文温,都要不遗余力维持“家国同构”的尊贵地位,因为整个封建王朝和宗法社会的基础,就建立在家国同构上。

  “然而,天子者,兵强马壮者为之。”

  宇文温自言自语道,声音很小,侍立在殿门处的宦官听不到。

  当皇帝、打天下靠的是军队,但马上取天下不能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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