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修真小说 > 都市之生而为王 > 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王!狼刀怪您!
  徐逸一直就觉得,科技发展还是有其必然性。

  虽然科技在战争方面,还没有显现出什么威力来,但在其他方面,比如在通讯、运输等方面,就绝对不是以前能比的。

  更如眼下。

  上千架侦测无人机,浩浩荡荡铺开来,连虫洞鼠窝都能找到。

  漫山遍野都是人,以落日谷为中心,方圆百里,每隔一些距离,就有益州兵齐头并进。

  从早上,到晚上。

  再从晚上,到早上。

  “报!找到一些染血的断树枝!”

  “报!找到打斗的痕迹!”

  “报!在一些野草上发现血迹。”

  落日谷内,一座偌大的帐篷顶着。

  夕阳从这里落下,朝阳从这里升起。

  时间每过一分钟,徐逸和狼刀的心就越沉一分。

  三百牧天军,感受到狼刀和徐逸的沉闷和压抑,不知不觉,有一股肃杀之气升腾。

  益州兵的眼中,带着敬畏与惶恐,在他们的感觉里,仿佛这些人已经不是人,化为整体,成了一头卧在落日谷的凶兽,稍有冒犯,就会张开血盆大口,将他们吞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汪不仁的脸色很凝重。

  他找了相关方面的专家,以科技手段进行甄别,最终确定。

  “这些血迹,都是红叶将军留下的。”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汪不仁的心在狂颤。

  从最初发现血迹的落日谷,到最后一株野草上发现的血迹,其间距离,八十七里!

  这意味着什么?

  又是一天过去。

  再也没有任何新的发现。

  方圆百里,每一寸土地,几乎都搜索了干净。

  徐逸看着天边那一轮摇摇欲坠的夕阳,轻轻挥手。

  汪不仁默默抱拳,转身离开。

  上万的益州兵,转身离开。

  他们脚下很轻,很慢,生怕发出一丝丝的声响和动静。

  所有人,退了个干干净净。

  只有三百牧天军战士,只有双目猩红,无声落泪的狼刀,只有面容平静,眼神里却写满了挣扎和痛苦的徐逸。

  夕阳,不理会任何人的意志,还在继续下坠。

  惨淡的暮辉,却有种别样的凄美感。

  落日谷,遍地血色。

  “红叶最喜欢的是红枫,除此之外,就喜欢看朝阳起,看夕阳落。”

  徐逸淡淡道:“她说,看了朝阳和夕阳,便感觉这一天没有白白浪费,就活得有血有肉。”

  狼刀低着头,雄壮的双肩在耸动。

  啪嗒。

  啪嗒……

  豆大的眼泪,落在碎石上,被摔得粉碎。

  砰!

  狼刀单膝跪地,膝盖下,碎石成了齑粉。

  徐逸双手背负身后,依旧是看着那逐渐落下的夕阳,一动不动。

  “我王!狼刀怪您!”

  狼刀的右手没有握拳,紧紧抓在胸膛处,宛如抓住自己那颗被撕裂的心脏。

  这个足以写入史册的绝世悍将,此刻脆弱得连呼吸都那么艰难。

  徐逸点头。

  “狼刀啊……”

  “哇!”

  狼刀哭了。

  嚎啕大哭。

  哭得撕心裂肺。

  他一拳,一拳,一拳砸在地上。

  半分劲气都没用。

  咔嚓。

  石头碎裂。

  咔嚓。

  骨头裂了。

  地面出现一个大坑,坑里遍布猩红。

  徐逸脸色泛白。

  似乎狼刀这每一拳,都砸在他的心上。

  “够了。”徐逸平静道。

  狼刀即将落下的拳头,停顿下来。

  拳头能停,泪停不住。

  “我好喜欢红叶!”狼刀歇斯底里的哭喊着。

  “喜欢她……我喜欢她……”

  六年前,红叶十七,花季少女,却已经手握蝉翼刀,在南疆随着徐逸大杀四方。

  六年前,从荆州山沟沟里为了吃饱饭跑出来的憨厚青年,二十岁。

  他无父无母,无牵无挂。

  吃村里百家饭长大,也为村子里的‘父母们’挑水担柴,挖土犁地。

  他力气很大,他一个人能做四个甚至五个人的活。

  他没上过学,也没有姓名。

  村中大旱,养不活他了。

  刚从山沟沟里出来,就看到有人征兵。

  “征兵做啥?”

  “打仗。”

  “打谁啊?”

  “苍茫。”

  “有饭吃吗?”

  “管够!”

  大字不识两个的憨厚青年,穿着小一号的战甲,就这样出现在了南疆的战场上。

  一场战役之后,他满身血污,幸存了下来。

  “大个子!”

  十七岁的花季少女,红色铠甲包裹着曼妙身躯,依旧还有些稚嫩的漂亮脸蛋上,带着一抹好奇。

  一张干净的毛巾扔了过来。

  “擦擦脸。”

  “脏……”

  “就是脏了才让你擦。”

  “毛巾会脏……”

  “你个夯货,你叫啥?”

  “我没名字……”

  “从今天起,你就跟我混了!走,我给你取个名。”

  洗了个澡,换上合身的红色战甲,吃了五个人的干粮。

  “能吃的不少,跟你一样能吃的,还真头一次见。”

  花季少女歪着脑袋,憨厚青年憨厚的笑。

  “从今天起,你就正式成为朱雀军的一员了,这本战法拿去,好好修炼。”

  “我不识字……”

  “那不行,白费了你一身力气,从今天开始,我教你识字,谁让你是跟我混的呢?”

  “哦。”

  军营里,青年抓耳挠腮,他能握刀,却握不住一支筷子粗的笔。

  “你个夯货,这个字念红,红色的红,这个字念叶,叶子的叶,这是我的名字,我叫红叶。”

  青年挠头憨笑。

  “我给你取个霸气的名字吧,叫狼崽子怎么样?你在战场上挺凶的。”

  “我这么大只……”

  “你那破菜刀哪来的?”

  “据说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就一直留着了。”

  “行,那你就叫狼刀了,看,你的名字是这么写的,狼、刀。”

  就是那一天,悍将狼刀,出现在了南疆。

  “夯货,我王要建牧天军,我给你也报名了,修炼得怎么样了?”

  “好像已经八品了。”

  “哇,这么快追上我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有没有在乎的人?”

  “我在乎你……”

  “不行!你不能在乎我,我是我王的,才看不上你这夯货。”

  那一天,狼刀将红叶的名字写了一百遍。

  “狼刀,对不起。”

  白衣给的酒,徐逸递给了狼刀。

  狼刀也不管这是什么,扯开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个光。

  肉眼可见的速度,他的脸色涨红如血。

  眼睛一翻,哐当倒地。

  呼噜声,响了起来。

  白衣酿的酒,并非凡品,尽管窖藏才不到一月,却也酒劲惊人。

  狼刀喝了个精光,不倒才怪。

  “来人。”

  两个牧天军战士大步走来。

  “把他抬去休息,随他睡多久,不管他。”

  “喏。”

  狼刀被抬走。

  徐逸则捡起了地上的酒葫芦。

  “白衣,你小看我了,这世间没什么,是我承受不住的。”

  默默品尝着心脏被撕裂、被切割的痛楚,徐逸起身,在逐渐合拢的夜幕下,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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