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花瓶女配开挂了 > 第四百四十二章 组团现代游(53)
  似乎不知道从哪一日起,付泽再也没有听戏的闲情。

  而唱戏的人,也不知不觉间去掉了戏台子上奢华美丽的妆容,走下台,主动或者被动地进入付泽的生命。

  他们不是朋友,相逢总剑拔弩张,可柳妩一次又一次地救他的命。

  付泽一路磕磕绊绊地,踏着白骨和血海前行,大家都倒在了路上,倒在了曙光之前。

  柳妩死在最前面。

  她到死也不是一个能被说是伟光正的人物。

  她似乎热爱着她的国家,热爱这一片土地,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弱小的人。

  可她总也不表达出来,说出口的从来都是众生皆是蝼蚁,强者才能存活。

  她贬低着她所看到的芸芸众生。

  她曾经手上染满血腥。

  但是,她终究又为了付泽身上背托付的那一点或许能改变战局的希望,为了救他这个人,

  丽妃演柳芜,演得其实有一点痛苦,但因为有可供模仿的对象,到也演出了其人精髓。

  不光是叶梦生导演和身为编剧的华兰,就是再普通不过的观众,都能欣赏到丽妃的柳芜那种超出常人的魅力。

  或许这个角色最令人喜欢的地方,就是她总是违背常理,总是不守规矩,偏偏如今又热爱着最守规矩的一行,愿意被那些条规束缚。

  她身上有很多互相矛盾的特质,混合成一个令人难忘的角色。

  最后那几场戏,柳芜救了被追杀的付泽,重伤未愈,可付泽已经到了绝境,再也没人可用。他记在脑中的情报至关重要,必须尽快送出去。

  心黑手辣的日谍头目相原智也控制了全城所有的交通要道,封锁全城追杀付泽。

  柳芜只好强撑着被伤病摧残的身体,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代替付泽去赴了一场浪漫之约,救了女主。

  之后她又领着她的生死兄弟们,借助地利人和,同相原智也玩了一出惊险刺激的金蝉脱壳。

  付泽艰险地脱了身。

  柳芜完成使命,却死在护送他离开的最后一刻,杀死她的只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小人物,一个胆子并不大,曾让柳芜动了一念之仁未曾杀死,被贪欲糊眼的小小翻译。

  拍最后这场杀青戏时,起了大风,人造雪花沸沸扬扬。

  丽妃静静地看着蓝天,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江南的青山绿水间,她也曾为陛下,为自己心间的那一点残留的正义舍生忘死。

  目中充盈了满满的情感,流光璀璨。

  叶梦生都怔了半晌,才轻轻地,仿佛怕吓到什么似的,喊了声‘卡’。

  于是,无数观众看着躺在洁白的雪中,置身一片片殷红血花冰晶里的姑娘。

  此刻她的双眸涣散,反而少了昔日的犀利和冷冽,脸颊苍白染了血,到显得分外可爱,露出柔弱的美感。

  这是个特别女孩子的女孩子。

  在她临死的这一刻,不少观众不自觉地在心尖上跳起了这么一个念头。

  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眼睛酸涩的厉害,泪水涌流。

  从《曙光》的第一集开始,观众们在网上的留言,就经常是前面还哈哈大笑,甜甜蜜蜜,后头就忽然心口中千刀。

  满嘴的刀渣子让人恨不得喷血。

  可是好看啊!

  人物形象饱满,主角配角演技爆表,色调柔和,连配乐最悲壮的时候,都仿佛有一缕光在。

  虐得伤心伤肝,还是停不下来。

  导演被骂,编剧被骂,剧组被骂,收视率依旧一路走高。

  不少观众都在网上痛斥,说编剧是故意的,故意要一个个把所有人都逼上绝路。

  别人也就罢了,柳芜为什么非死不可!

  不知多少观众呼喊柳芜死得没有价值!

  就这一个话题,便在各个讨论剧的论坛贴吧里盖起了万丈高楼。

  其实丽妃到明白华兰编剧为什么这么安排。

  他们剧组的人都知道,华兰为了这部剧,多次更易稿子,在大家的结局上也是花了很多心思。

  不少剧评家也似乎能看得出,依次在网上分析每一个死亡角色被写死的意义所在。

  就连有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配角的死,剧评家也说了一连串很玄的话语,什么他的死,象征着生命无常。

  柳芜的死,更是被说成是天道的仁慈。

  这么一个复杂的角色,亦正亦邪,可他的邪也无法回避。

  她在觉醒之前,有最好的家世,也有最糟糕的经历,身上更是背负了很多已经无法偿还的债。

  柳芜是个戏子,也是个黑帮杀手,手上的血可不只是恶人的。

  剧本中有一幕,是在柳芜已经和主角团体的关系没那么紧绷,开始互相合作以后。

  有一个晚上,柳芜半醉中听到付泽和宗越谈论生命,她一个字都没说,只送两个同样喝醉的‘点头之交’回房间之后,找她的手下问了一句——问问觉明寺的大师,有没有空办一场超度法会。

  这就暗示她在后悔,一个后悔的帮会中人,手染血腥的刽子手,她最好的结局,难道不是为正义而死?

  《曙光》陆陆续续播放到快结局时,关于曙光的各种话题出现在各大圈子里。

  连旅游版的版块中,居然也有人讨论付泽,宗越,女主角嫣嫣,还有柳芜一起旅游,谁先崩溃!

  而且还讨论得挺起劲,楼层盖了好多层,也没人觉得这话题挺无聊。

  可见《曙光》成了又一部现象级的电视剧。

  丽妃终于火到能和司徒青比一比人气的地步。

  她宣传期接采访,就直接明言:“目前我是我们公司唯一一个专职明星,人气竟然比身为游泳运动员的那家伙差那么多,让我情何以堪?”

  丽妃的粉丝们看着电视上英姿飒爽的娘娘,顿时感觉亚历山大。

  司徒青男女老幼通吃的好吗?

  就人家那颜值,还那么年轻,粉丝们战斗力杠杠的,他们家娘娘居然想和这位比人气!

  一群粉丝都觉得,不能让偶像没面子。

  可是,即便现在他们家娘娘火了,这事也不很容易。

  《曙光》刚刚大结局,热度正高,剧中几个主要演员都是人气暴涨。

  连几年不接综艺的高湛老师,都没拒绝经纪公司给他安排的谈话节目巩固人气。

  丽妃更是大火,她比这剧里的女主还令观众印象深刻。

  大顺娱乐这边觉得应该趁热打铁,好好给丽妃选几个剧本。

  当然,有好综艺也可以上。

  丽妃和司徒青不同,她对娱乐圈不说情根深种,却也满是热情,如今越发喜欢演戏,喜欢唱戏,喜欢参加各种能让她听到欢呼声的活动。

  姜微微远程操控,一边照顾自家小姐的饮食起居,一边顺顺当当地给丽妃选了几个通告。

  其中一个节目邀请混进进来的时候,说实话,姜微微看完介绍,盯着‘甜蜜的十四天’几个字沉默良久,还是把它放了进去,由着丽妃挑选。

  《曙光》里,柳芜都和男主拥抱过,再参与个恋爱综艺有什么大不了的。

  姜微微是一脸轻松,却没看见那头程寒知道‘甜蜜的十四天’是恋爱综艺以后的表情。

  程寒简直要被吓死了。

  晚上做梦,梦见的都是陛下阴沉沉的脸。

  好吧,他们陛下是明君,从不轻易杀人,但那也是皇帝,丽妃是他的宠妃。

  这可是真正的宠妃,事实上,陛下后宫的妃子们都是宠妃,自家那位陛下,就是能让所有后妃全觉得自己才是真爱。

  人家有那样的本事,大半辈子没在红颜问题上出过差错,如今年纪大了,还是很有魅力。

  程寒以前是真没担心过自家陛下的婚姻,连想都没想过娘娘们会有外心。

  但是,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他知道陛下那样的,叫渣男!

  程寒打了个哆嗦,数次在丽妃面前徘徊,看娘娘轻松自在地和节目组的人沟通,丝毫不觉有问题,想了半天,到底也没吭声,就当不知道。

  皇城司的大人给选的节目。

  国师没说什么。

  禁军总教官也没说什么。

  探花爷没吭声。

  他,他……该什么去抗议?

  程寒连找丽妃聊聊这个话题都不敢,干脆堵住耳朵,只装糊涂。

  于是丽妃轻轻松松提上行李,‘恋爱’去了。

  杨玉英:“啊?”

  她也是事后得的消息。

  像这类事姜微微一个人就能全权处理,本也无需她去过问。

  杨玉英本能地扫了眼系统界面,幸亏没出现新目标,否则她得吓一跳。

  听说那位陛下其实是个小心眼,外国某位皇子殿下喝醉了酒私底下胡乱说几句辱没大顺的言语,这家伙也能一记好几年,事后痛痛快快找回场子!

  等他来了,知道自家爱妃曾去和旁人谈恋爱,他会怎么做?

  “噗……”

  杨玉英一下子笑了,忙咳嗽了声,暗道,“罪过罪过!”

  怎么能对陛下幸灾乐祸?

  ……

  丽妃要参加的‘甜蜜的十四天’,是一档并不新鲜的恋爱真人秀综艺。

  节目组选中三个素人,三个当红流量明星,男女都有,让他们分别抽出自己的CP,然后在一起生活十四天。

  十四天里他们就过自己的生活。

  据说是没有剧本,丽妃他们也的确没拿到剧本,不过节目组挑选嘉宾的时候,已经考虑到节目效果,不要说三个流量,就是素人也各具特点。

  姜微微给丽妃挑中这个,看重的是出品公司是当下最好的娱乐公司之一‘盛世娱乐’。

  这家公司出品的作品,别的先不说,资金充足,质量高到是能保证。

  导演叫罗新,他拍过纪录片,拍过偶像剧,作品多样化,特点是镜头唯美,丽妃就是个爱美的,扫了一眼罗导演以前拍过的东西,顿时心动,很快去签了合同。

  丽妃抽中的CP是个素人,叫林翰,介绍为某创始公司副总裁,相貌英俊,品位出众,衣服鞋帽都一流。

  林翰参加这节目是个意外。

  他和哥们打赌,赌输了没办法,被坑来参加的这个综艺真人秀。

  林翰的身份不一般,既然已经参加,他还是很注重个人形象,已经做好准备哪怕女嘉宾特别让他受不了,他也要忍,不能没有风度。

  和丽妃见面之后,林翰顿时松了口气。

  大美女,一看就情商高,和这美人相处,别说区区半个月,一年也不嫌烦。

  尤其是丽妃见他,勾唇一笑,凤眼轻轻眨了眨,那股子肆意风流扑面而至。

  林翰顿时被帅了一脸。

  这天晚上他躲被窝里和堂弟林开唠嗑,忍不住红着脸告诉堂弟。

  “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心跳加速,从脚心到脑袋顶,烧得火辣辣的,你没见过,所以你不明白,这世上有一种女人能让人迷醉。”

  迷醉的林翰到了第二天,却陡然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当然不是和丽妃相处得不愉快。

  丽妃长得漂亮,人也大方爽利,虽然不下厨,可一大早自动有漂亮小孩儿送色香味俱全的早餐,用不着林翰操心。

  和她聊天更是愉快,聊政治,聊历史,说八卦,别管说什么人家都接得上话,看得出这姑娘饱览群书,不光能唱会跳,还写了一手特别好的毛笔字。

  说到毛笔字,林翰有点自惭形秽。

  人家姑娘家刚上小学的侄子写的字,都比自己专门练过的要好很多倍。

  林翰猜,这姑娘肯定是书香门第出身。

  按照节目组的要求,两个人第二天要互相拜访,他到姑娘家拜访时,看到墙上挂得一幅十五米长的水墨丹青。

  他不懂画,却也因为那巍巍高山流水心神动荡。

  画上落款有,庚午年二月二龙抬头,心有所感,作画赠友梅安居士的字样。

  显然是朋友所赠。

  林翰一时间高山仰止,想一想,这般书画相交,都是雅人。

  他和丽妃相处真是十分愉快,但渐渐的,他忽然发现丽妃给他的感觉有点不正常。

  怎么说,这姑娘特别……绅士。

  有一次两人约会,姑娘有事不能赴约,让助理送了一块儿表给他。

  那表是上一次逛街他聊过一嘴,说是喜欢。

  还有有时候见面会夸他衣饰讲究,相貌英俊,不是说夸赞他他不高兴,而是事后回想姑娘的表情,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为悦己者容的。

  好吧,为悦己者容也不分男女。

  林翰每每回想,还是哭笑不得,私底下跟自家堂弟调侃:“我家‘女朋友’上辈子没准是个花花公子,撩妹手段那个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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