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镇邪 > 第379章 原路返
  沿着地道的石阶向下走,我发现光亮并不是火把发出来的,而是来自于镶嵌在两侧石壁的一些石头。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存在这么神奇的东西,将幽黑的地道彻底照亮。

  出于好奇,我用手小心摸了摸,这些会发光的石头入手的感觉也是特别的冰冷,跟外面开启机关的石制半圆有的一拼,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理。

  继续向前走了没多远,借着石壁两侧的光亮,我居然看到了两个活物。

  刚开始以为是狗,可是揉了揉眼睛仔细观察后,我瞬间反应过来,这分明是两头狼。

  这两个家伙瘦的只剩下皮包骨,身上的毛脏乱不堪,看上去异常狼狈。不过瘆人的是,它们的嘴角全是血,两只眼睛在昏暗的地道里,散发着绿光,让我情不自禁顿住身子,不知该如何是好。

  越是这个时候,这两个家伙居然一起发出呕呕的狼嚎,然后奔着我就扑了过来,像是要生撕活剥了我。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猛的一惊,什么都顾不上,使出吃奶的力气赶忙退了出来。

  好在它们被铁链拴着,无法挣脱,所以我逃过一劫。

  出来后,我缓了好几口气,想想刚才的画面,仍然心有余悸。

  本来想打退堂鼓,可是想到自己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去有所发现,怎么能轻易放弃?

  那两头狼被铁链拴着,就算再凶猛,我一个自由的人难道就对付不了了?

  一咬牙,我小心走出屋外,找了块儿趁手的石头,便再次大着胆子进入地道。

  之前就听说过,打狼不打头,而它的腿就是弱点,所以我也算有备而去。

  这次进去之前,我还特别拿出了从乞儿的茅草屋顺来的一个火折子。本来是想让视线更清楚一点,却突然想到狼怕火,这让我信心倍增。

  果然,看到我手里的火折子,那两个气汹汹的家伙都吓得连忙后退,嘴巴里还发出阵阵惨叫,自动给我让出了一条路。

  正准备过去,却发现地道的入口并没有自动合上,为怕带来麻烦,我按照黄绸布上的信息,找到这里的另一个石制半圆,直接出手按了下去。

  只是轻轻一下,入口便缓缓关上。

  警惕的看了看退出老远的两个家伙,又瞅了一眼面前的这条路,我一边挥舞着手里的火折子,一边加快脚步来到了安全地带。

  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的这一路,我就像进了动物园似的。

  除了那两头狼,我还看到好几只比猫还大的老鼠,黑暗中它们的小眼睛呈红色,正聚集在一个角落吃一只猫的尸体。

  还有一些黄皮子、狐狸、蛇、毛茸茸的大蜘蛛、癞蛤蟆、四只脚的壁虎(石龙)等等。

  黄绸布上可没介绍这里有这么多活物,这挺让我措手不及的,也幸亏这些东西都惧怕我手里的火折子,不然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在这个地道里我只发现了一条路,顺着这条路走了好半天,一直走到尽头,面前才出现了一条向上的石阶。

  沿着石阶走上去,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关闭的石门。按照黄绸布的指示,对准旁边墙壁的半月石头按下去,石门便慢慢开启。

  怀着激动的心情看向外面,我震惊了。

  因为石门正对的地方,居然是一辆车的车底!

  仔细一看,这分明就是停在古涧的那辆车的车底下,之前我伸手试探过,那辆车的车底也有空洞的声音。现在想来,一切也就解释的通了。

  只不过我没想到,这个地道通往的地方会是古涧。

  可是古涧我又不是没来过,哪有什么能让我活着离开古镇的路?而且就算有路,禁忌不除,我也不敢出去啊!

  本来想爬出来再好好看看,可是因为车子底盘的关系,我连脑袋都挤不出来,自然没办法做到。而我的手里也没有能够打开车底那个暗门的钥匙,所以只能先放弃。

  我都想好了,既然跟古涧有关系,就算以后进不了这个地道,我大可以直接过来古涧,这对我来说还是轻而易举的。

  将石门关闭,我重新进入地道,准备原路返回。

  经过之前聚集了一群巨鼠啃咬猫的尸体的地方,我发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

  那是一个箱子,一个装满绿色粘稠液体的箱子!

  进来的时候没看到,是因为那群巨鼠挡住了我的视线,现在它们都不见了踪影,所以我才有机会发现。

  想到胖老板说,他能用箱子里的液体调配出解除禁忌的东西,我就心潮澎湃。暗想,难不成黄绸布上所谓的能让我活着离开古镇,是提醒我会在这里找到这箱子东西,然后禁忌消除,我顺利离开?

  不管到底是怎样,我现在想的是,自己该如何处理这箱子液体。

  把它留在这儿,然后让胖老板过来处理显然是行不通的,暂且不说他现在行动不便,我根本就不想让他知道这个地道的存在,我跟他的关系其实就是相互利用。而且万一卓玛发现有人来过,趁机再把它转移了,那我再想得到几乎就不可能了。所以不论有多难,我都要将它带走。

  下定决心,我扔掉手里的石头,撸起衣袖,嘴巴叼着火折子,靠蛮力抱起这个箱子,向着入口费力的移动着。

  足足两个小时,历经万难,累的筋疲力尽,我才终于将这一箱子东西搬到了破房子里。

  顾不上休息,按照黄绸布上的指示,我一番操作,将入口闭合。确定足够安全,这才抱着箱子离开。

  可是没走几步,我就懵了。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该把手里的东西送到哪里。

  带它去山上的茅草屋吧,以我现在的体力肯定是做不到了,别说是茅草屋,估计搬到山脚下,我都得累到吐血。

  可也不能留在外面,要是被发现了,估计会惹出大乱子,到时候可就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左思右想,我决定将它送到胖老板的超市。反正迟早都得给他,那里离我现在的位置最近,是我能想到的唯一一个靠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