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科幻灵异 > 带着军火库到大明 > 第1033章 一只热气球的旅行
  “听说奥斯曼帝国正在重新开凿苏伊士运河,打算作为扼守西欧船只,做那收过路费的无本买卖。秦帅让我们见机行事,把这

  东西掌握在我们手里。”

  郑森简单的对周巡礼说道。

  周巡礼点了点头:“过路费这么好的生意,当然应该我们来做。那奥斯曼帝国家大业大,肯定不在乎这点毛毛雨。而且,他们擅

  自扣押了我们的客人,怎么也该出点赔礼的。”

  郑森哈哈一笑:“要我说,我们就应该去那什么君士坦丁堡城里,也学着秦帅当初通告天竺国王那样,给他一个征讨国书,要求

  他们释放我们的日不落客人。否则就对他们展开攻击。这样才符合我大明的风格。”

  周巡礼听了,自信满满的说道:“这有何难。交给我就行了。”

  郑森听了一愣:“交给你?你能办到?”

  周巡礼拍了拍身上的空军军服,对郑森说道:“别忘了,我可是大明空军,是气球兵!飞到他们君士坦丁堡上空,不是什么难事

  !”

  在所谓领空概念还没有被世界人所接受,没有同等级别兵种争夺制空权的时代,大明空军,真的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高空管制?不存在的。

  有本事你把我打下来啊。

  郑森还是有些担心:“这样做会不会太危险啊。谁知道人家奥斯曼帝国,有没有什么秘密武器呢。”

  郑森这样说,自然是有他的考虑的。毕竟就连天竺国,都有根据自身国情发展出来的战象军团。小如弹丸的倭国,还有浪人武

  士。那么强如奥斯曼帝国,也绝对少不了一些特殊的,独立于一般兵种之外的特殊兵种。

  这个融合吞并了好几个国家的强大帝国,拥有着作为突袭军团的阿金日骑兵,也有作为正面突击军团的阿帕西骑兵。

  前者是轻骑兵的标配,穿着轻便的锁子甲,背负长弓,来去如风;后者全身重甲,甚至可以武装到马匹,是标准的重骑兵,类

  比当年金国的连环甲马。

  除此之外,还有精锐中的精锐军,卡皮库鲁骑兵。这些以贵族出身的士兵,拥有更加优渥的装备条件和训练条件,重甲的防御

  程度比起阿帕西骑兵只强不弱。

  当然,还有作为禁卫军,只配备给皇室子弟以及苏丹的耶尼切里步兵。

  而这些人,是通过一种叫做“血税”的方式,从巴尔干地区强行征兆的。众生都在服侍苏丹。

  他们通过类似洗脑的方式,让这些狂热分子终生只信奉苏丹,眼里只有苏丹,听从苏丹的命令,为了苏丹可以悍不畏死,做任

  何事情。

  耶里切尼步兵,人人都能拉开一百二十磅以上的长弓,个个都是神射手,战斗力非常的强。

  周巡礼听了郑森的话,却并不在意,他哈哈一笑:“不管他们有什么秘密武器,特殊兵种,也绝对不可能打到飞在天上的我。再

  说了,我就派人去送一封信过去,他们甚至连我们的人都看不到,又有什么好担心的。”

  大明不打师出无名之战,所以,周巡礼的提议其实很让郑森心动。他们总不能什么都不说,就直接跑过去和对方开战。

  既然周巡礼这么坚持,郑森也就不再阻拦,他再三叮嘱对方小心行动之后,就看着周巡礼叫上自己的队员,跳上热气球之后,

  就升空飞走了。

  海风吹拂而来,那气球迎风而起,扶摇直上,很快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只有用望远镜才能在天空上勉强看到那气球的

  影子。

  而没有了战船的束缚,周巡礼的热气球以非常快的速度,朝着西方飞去。

  奥斯曼帝国的领土非常之大,而皇都君士坦丁堡则在巴尔干半岛,三面环海,易守难攻。

  周巡礼等人虽然手中握有万国堪舆图,也听过军部情报部门的一些资料分析,大概的知道有这么一个城市,可真要寻找起来,

  却又没那么容易。

  “队长,我们为什么非要去那什么君士坦丁堡啊?”

  热气球里,十个气球兵一边四下里张望着陆地的存在,一边无聊的讨论着。

  周巡礼正低头规划着他们的行动路线,并试图找到他们自己所在的海洋上的方位,闻言头也不抬的说道:“君士坦丁堡是奥斯曼

  帝国的皇城,我们下昭告书,不去君士坦丁堡去哪里?”

  “不是啊,我的意思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广发传单呢?光一个君士坦丁堡,不能彰显我大明威仪啊。”

  那个战士抠着鼻孔,无聊的把玩着手里的手枪。

  随着火器技术的发展,大明的步枪现在已经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分支和改变。

  传统的三八式步枪虽然还是主流,但因为携带不方便,不够隐蔽轻便的原因,并不适合气球兵们使用。

  所以,这些人用上的,是新一批的,脱胎于骑枪的更短小的手枪。

  长度三十公分不到,重量也只有一公斤左右,轻便小巧,杀伤力方面,比起步枪当然要小了许多。但用来防身的话,已经足够

  用了。

  而且,其和传统步枪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连发的。

  比轻机枪那种射速慢,但却是同样的原理。

  一个弹匣里有十二发子弹,打完之后,才需要换弹匣。

  周巡礼这些气球兵,每个人腰间都配备了一把精致的黑色手枪,而这个说话的气球兵却特殊一点。

  他腰间别这两把手枪。

  这小子是个快枪手。

  快枪手也是在手枪出现之后,才渐渐在军队里出现的一种叫法。

  其核心很简单,一个字,快。

  瞄准快,开枪快,换弹快。

  普通的步枪因为射击方式的缘故,跟不上速度。

  轻重机枪又因为射击精确度和重量的问题,不便携带。

  手枪轻便,又能连发,随身装的弹匣也不大,却是刚好符合快枪手的需求。

  一个快枪手,能够同时以一敌二。

  周巡礼听了这战士的话,思索了一下之后,点了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们也不是非要只去君士坦丁堡。”【本章节首发大侠文学,请记住网址(https://Www.daxia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