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 > 第一百章:这个作家,好有才华
  白秀珠找了一个人替她打牌,随后迫不及待的凑到了八妹的身前,两人一起看报纸。

  或许是觉得四周搓麻将的声音太过庸俗,又有些吵闹,白秀珠提出,两人去花园里,一边赏花荡秋千,一边欣赏佳作。

  作为北洋政府下的顶级豪门,金府内部非常豪华,深宅大院,不仅有各种名贵的西洋沙发c古董字画等等,还有大片的花园c草地c假山,犹如园林一般,此时白秀珠和八妹金梅丽小手牵着小手,来到了金府后花园中。

  此时正值上午,阳光明媚,灿烂的阳光透过树缝,照射在草地上,留下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后花园中一片翠绿,地上铺着一层层的绿草,四周种满各种高大的树木,更不用说各种藤蔓c鲜花点缀其中,咋一看去,犹如置身森林之中,就连四周的空气都变得甜美许多。

  两个女孩在这片清新的园林之中玩闹了一会儿之后,便来到一处秋千处,两人并排坐在一起,一边荡着秋千,一边看着报纸上的小说,《啼笑因缘》。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

  男主,是一个书生,青年才俊,而三个女主,则身份各不相同。

  一个,是江湖卖艺的女子,沈凤喜。

  一个,是部长千金,何丽娜。

  最后一个,是能文能武的完美女侠,关秀姑。

  白秀珠的身份,与其中的何丽娜,有些相似,两人都出生名门,家庭豪富,家中也有一个做高官的亲人,因此白秀珠更为感同身受,每次看到何丽娜出场时,看的尤为仔细。

  男主与何丽娜初遇时,相互之间并没有产生感情,反而彼此有些厌恶。

  男主厌恶何丽娜生活放荡奢华,每天游走在各种交际场所,一年光买衣服,都要花数万大洋。

  而何丽娜,从小深受西方文化影响,浪漫纵情,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大胆追求,不管不顾,而男主身上的传统而又保守的气息,令她不爽。

  但是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后来,何丽娜竟然爱上了男主。

  至于原因,书中有一段很经典的解释:

  “一个人的性情都是这样,常和老实的人在一处,见了活泼些的,便觉聪明可喜。但是常和活泼的人在一处,见了忠实些的,又觉得温存可亲了。”

  何丽娜的身边,追求者不少,但是这些人,大多都是一些好色之徒,游手好闲的富家公子,庸俗无趣的很,她早就厌倦了,而当勤俭自律的男主,闯入她的视线时,她渐渐被对方身上少见的气质吸引住了,以至于慢慢爱上了,最终无可自拔。

  白秀珠看到这里,小说便戛然而止,她叹息一声,怔怔的看着眼前的青草地,默默不语。

  她发现,她也有些喜欢男主的气质。

  因为男主的品性,与她所见过的纨绔少爷,大不相同,是个真正有本事的,相比之下,她的金燕西哥哥,更像是一个绣花枕头,外貌英俊潇洒,可是没有一点事业心,整天游手好闲,飞鹰走狗,不干正事。

  恍神中,她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个世界上,有像男主这样的青年才俊存在吗?年轻有为,专注事业,才识过人”

  突然,一道闪光打在她的脸上,吓了她一大跳,她抬头一看,原来是她一直想念的金燕西哥哥。

  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此时正手里拿着一个相机,刚刚给她们拍了一张照片。

  此时的相机,技术与后世无法相比,有很强烈的闪光,非常刺眼。

  金燕西穿着一身白色西装,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看起来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在卖相上,他远胜丁鹏。

  八妹见是七哥,不由意外道:“七哥,你怎么在这里?”

  白秀珠则满脸都是惊喜,笑的非常灿烂,此时的她,一颗真心都放在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爱的死去活来的。

  她喜悦道:“吓了我一跳,你什么时候来的?”

  金燕西抱着相机,随口道:“刚来的。一来便看见你们两个情同姐妹,笑嘻嘻的,在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八妹把报纸上的文章递给了金燕西,说道:“我们在聊这个小说呢,《啼笑因缘》,最近最火的小说。”

  金燕西拿起报纸,随意看了一眼,嘴里念道:“丁鹏?这个名字很陌生啊,是最近刚出来的小说家吗?”

  说到丁鹏,八妹立即来了精深,说道:“七哥,你竟然不知道他吗?最近关于他的讨论,可是传的沸沸扬扬,有不少文坛名家,都曾经点评过他呢。”

  “

  哦?这么有名?他都写过什么小说?怎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金燕西好奇道。

  白秀珠也露出一脸好奇。

  她平日里,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听歌,或者去电影院看电影,很少关注时政,自然也不会买报纸了。

  因此对于丁鹏这个人,她也是第一次才听说。

  八妹见两人都没有听说过丁鹏,不由把那首《雨巷》从头到尾,念了一遍: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悠长c悠长

  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

  一个丁香一样的

  结着愁怨的姑娘

  金燕西点了点头,道:“倒是有几分婉约派的气质,写的很好。”

  他虽然是个纨绔子弟,不学无术,但是毕竟出自总理家庭,耳濡目染之下,基本的文学素养还是有的。

  他不会写诗,但是品鉴一番,还是不成问题的。

  白秀珠那双秀美的眼眸一阵失神,随后点头道:“的确写的很好,很美,很感人,也很浪漫。对了,八妹,他还写过什么,你可以推荐给我看看吗?这么有才华的作家,我怎么以前没有发现过?”

  八妹笑道:“他是前一段时间刚出来的,一共也只写了两首诗,和这本小说,不过数量虽少,却每一个都是顶尖的,听说,他是刚留洋回国的洋学生呢,不过才二十岁左右,妥妥的青年才俊”

  这些消息,以金总理八女儿的身份,想要打听到,简直轻而易举,八妹豆蔻年华,正处在追星的年龄,尤其崇拜才华横溢的人,当第一次听了丁鹏做的诗,写的小说之后,她惊为天人,特意去《新闻报》,打听了对方的一切信息。

  金燕西明显对这些文坛的事,兴趣缺缺,他笑道:“你们先在这里玩儿,我去把照片洗出来,看把你们两个美人拍的怎么样,好不好看。”

  白秀珠好不容易见到自己的心上人,怎么可能就这么让对方溜走,她连忙跟了上去,道:“我陪你一起去吧,我想看看,你把我拍成什么样子了,如果不好看,我便立即把它撕了,不准传出去。”

  白秀珠明明是想要金燕西多陪陪他,却找了这么一个蹩脚的理由。

  金燕西无所谓,一耸肩,道:“走吧。”

  或许男人就是这样,摆在眼前的,不懂得珍惜,却一门心思,看着别人锅里的。

  白秀珠对他的好感,他金燕西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之后,他已经渐渐有些厌烦这个娇生惯养的娇娇女了,根本提不起任何兴趣。

  两人走在路上,白秀珠问道:“最近几天去哪里了?我都有好几天没有看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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