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我以南向西 > 前记 章15 真得很难得遇见你!
  “你们想怎样”吾以南没有慌乱,淡定地问道。

  在市,治安可谓良好。没想到偏偏自己就碰上个想要打劫的。

  慌乱没什么用。此刻,对方有凶器,还是两个人,更是在飞奔的公路上。随着行驶速度的加快,路两边的灯光越发稀薄,大多的昏暗从窗外不断压迫过来。

  偶尔有呼啸着的巡逻警车从这辆出租车边经过,警笛拉着长长的尾音。吾以南明显感觉,车速此刻降了下来。

  “想怎样不用老子说,你就应该知道怎么办了吧”那个坐在副驾驶位置的那个小个子把手中的尖刀朝吾以南比划了几下,“利索点,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快点”

  吾以南眉眼抬了一下,“看上我这块手表了还是我口袋里这部手机”

  手表从手上摘了下来,一边说道:“伏尔加手表,金针螺旋,但就一条表带就值十万。看来,也是个行家。不过,这对我而言,小钱而已。如果两位想搞票大的,那么,这部手机上的定位打开的位置和已经默认报警的呼叫,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警察会在三分钟内,赶到这里。牢饭应该比所有的身在之外都值钱,对吗”

  仰了一下手中已经处于呼叫的手机。随即一张紧急求助的地图标记就已经展现了出来。

  “好小子,竟然报警”

  那小个子一下子怒火中烧起来,“哥,停车,我要下车弄死他”

  “下车。”

  车子突然停了下来。从驾驶室下来一个人,拉开车门,一把抓住吾以南的衣服,很大力气就把吾以南从车里拖了出来。

  这个魁梧身材,个头有一米九几。那赤着胳膊黝黑的皮肤,抓吾以南似乎并不吃力。

  车子就丢在一座桥上,两人一前一后把吾以南往越发黑暗的地方拖去。

  “大哥,这小子看起来是个读书人,也是个有钱人。不如我们绑了他,给他的家人朋友打电话,敲诈一笔。我们就可以海吃肥喝了。”

  那小个子走在两人身后,嘴巴里不断盘算着他的一肚子坏心眼。

  “这家伙已经报了警。你还打他的电话。看来,不把他绑了打一顿,老子心里就不舒服。”

  那个大块头说完话,猛然回头,一记拳头就呼了出来。吾以南灵巧,一个挫身,脚步移开了两步,那一拳却把身后那个小个子打翻在地上。

  “大哥,你怎么打我”

  小个子那里防备他这大哥当下就动了手。看到吾以南站在一边,从容不迫的样子,叫喊一声,爬了起来。吾以南手脚极快,踏前几步,一脚踹在那小个子胸口。这下把那小个子彻底踢翻,手上的尖刀也随手脱落到了一边。

  “该你了”

  吾以南转身看了那个大块头一眼,“是想打你眼还是你的头,或者你的脸”

  那个大块头骂了一句,“好家伙,还是个练家子”

  话还没说完,左脸上就被对方揍了一拳。脸部顿时火辣辣地疼。

  “再来一下”

  “我要打你左脸,把右脸给我干什么”

  “往左边移动。唉,脚步就不能移动快点”

  吾以南像是个搏击教练,在很用心指导对手如何化解自己的进攻,奈何,对手反应速度跟不上自己的出拳节奏,像是搏击训练室的沙袋,任由吾以南左右勾手,只能做摇摆的份。

  很快,不到一分钟时间,那个大块头就被调教的满脸乌青,两个大熊猫眼膨胀的看吾以南都能够重影。

  身子摇摇晃晃的,感觉站不住脚跟。

  吾以南上前,一脚按住那人的腿部关节处,用力踩下去,那个大块头就被按跪在地上。

  “如果耍横,也看看对方的身份。还有,打算教训对手,也掂量下自己够不够那个资格。”

  警察来到这里的时候,吾以南做了口供,两个绑匪就被带上了警车。

  警察叔叔看到是吾以南,过来说话:“没想到鼎鼎大名的吾总也是临危不惧的好小伙子。这两个人是兄弟,之前就有案底,从看守所没放出来一个月,就为了人家钱包三百块钱,打劫了前面桥上那个出租车司机的车,这两个家伙真不知道出租车有定位系统,这次,没闹出大事情,有吾总的一份功劳。回到局里,领一下面锦旗。”

  “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随后有时间,我会去局里说明情况。至于,锦旗的事,廖所长还是颁发给别的人吧。”

  吾以南跟市公安局大队也算有过缘远。这事比较久,认识分派处的所长也是正常不过的事。

  “那好吧。笔供是需要做的。随后有时间到所里一趟。

  ”

  吾以南道别廖启明所长,看看被重新带上的那块手表,时间已经是清晨六点多钟了。

  这下重新坐到出租车里,想想今夜发生的事,笑了一下:“还真是惊险吧。”

  手上摸了摸那块手表,想起自己瞎掰的说法,又是一笑:“什么伏尔加的手表,这世上哪里有这手表品牌。不就是她掏了三百块钱买的一块自动跳针的手表嘛。说的好像还蛮贵重似的。”

  突然,脑海里想起那天那个她送他手表。一个看起来很是用心的包装盒递到自己手心,说是送给自己二十五岁的生日礼物。

  从那以后,那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里的那块手表陪伴了他以后得分分秒秒。三年来,他从未从手腕上摘下来。好在这手表防水,不然,早应该进水坏掉了吧。

  又是她

  三年来,他的身边无处不存在她的身影。

  甚至这座城市周围弥漫的空气,都有她那淡淡地味道。

  他记得她的所有喜好,她的所有动作,所有习惯。随着时间不断向前推移,这种习惯性的思念就愈发浓烈。

  没有她在身边,他每天都觉得是枯燥的。就是集团在他手上不断发展壮大,那都不是他的兴趣爱好。他拼命工作,只是想不断地麻醉自己。在每个日夜里,不去勾画那个她熟悉的身影。

  青檬别墅,他每次有时间,都会过来,坐在对面的草坪上,望着那个浅灰色的高档别墅,回忆起两人在一起生活打闹的场景,心就会莫名地难过。

  三年了。没有人再在耳边提起那个人的名字。包括跟他可以睡一张床的慕容笑也没有提起过。直到自己的妹妹那个夜晚说了出来。

  他听到她的名字,心态不是很好。

  尤其那枚订婚戒指,三年前,他亲手戴到她手上。发誓一生唯爱她一人,白头她一人。那个实木的她笑着没有说话,轻轻地一个吻,是她本来就不太言辞的小姑娘表达内心喜悦最好的方式。

  也就在那一天,他和她在一起了。

  尤其记得那天起床,清晨的阳光明媚地如她的脸面一般温柔,她还在熟睡。他趴在身边,手指摸着那个死都不会忘记的那鼻子,眼睛,眉毛,嘴唇还有那柔顺发亮的头发。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吾以南的。”

  小声且随心的一句话,让朦胧睡梦中的她微微睁开了眼睛,看到那个人,突然意识到昨晚做得事情,突然羞涩起来,当下,把被子盖全了身子:“你我你到一边去。”

  把自己的身子尽量挪开,离这个男人远一点。

  猛然看到床单上那一抹红,脸面更是难以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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