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影视:从让子弹飞开始 > 第三十章 前往奥比餐厅
  住在郊区这种地方很闲适,仿佛时间也变慢了,没有城市里那些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几个钓鱼人见面也只是闲聊几句,便搬着马扎到各自的地点将鱼竿甩出去等待。

  他想着下次也到市里的渔具店买两根鱼竿,来到水库这里光顾消磨时间。

  第二日清晨,高超再次骑着自行车来水库边上巡游一圈,同样也光顾了这家小店,只是店里多了一个年长的女人,那个女生乖巧地坐在凳子上,手中握着面皮往里面填馅料。

  高超反正中午也不想做饭了,不如尝尝她们的手艺,便开口问道:“蒸饺多少钱一份”

  “八块钱。”

  “那你给我留一份儿,待会儿我过来的时候取走。”

  他支付完之后转身骑车出去,却见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掀开门帘跑出去了,口中一边说道:“妈,姐,我去水库射鱼去了。”

  高超见这孩子手中抓着一个弹弓,弹弓下方有个鱼线轮,看起来像是专业的射鱼家伙事。

  他骑着自行车在山林间的土路上蹬了一阵,坑坑洼洼不太好走,没多久便出来一身汗,折返回到水库边大坝上,凉风一吹感觉舒服得很。

  他再次折返到那家店,从女孩手中取了盒饭,蹬着自行车一路悠哉悠哉地回到了小院里。

  进门时手机突然响了,从裤袋里掏出一看是公众号小编打来的,接通电话对方便毫不客气地说道:“我给你发到邮箱里的两条任务怎么没接我可告诉你,再这样下去我可要中止合作了。”

  “嗯,我最近不想干了,准备歇一阵子。”

  “不干,不干你拿什么生活”

  “我找到一条新的门路,不劳你操心。”

  他挂上电话到厨房找到两头蒜,捣碎了加上点醋,端着碟子提着饭盒来到二楼。

  坐在沙发上打开餐盒,里面的蒸饺还是热气腾腾的,用筷子夹着尝了两口,味道还真不错。

  他顺手用遥控器打开电视,调到公共影视频道等待时间,三下五除二吃完午餐,饱饱地拍了拍肚子,便起身到电脑前把看过的这部枪火又重温了一下。

  电影里这些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特别是那五个阿什么。他把这五人的强弱区分排列了一下,阿鬼手段狠辣,应该是最强。阿来地位较高,应该排第二。ike枪法最好,而且关系网复杂,当排第三。阿肥脑子够用,而且能搞到枪,应该排第四。阿信是愣头青敢打敢拼,但是管不住小弟弟,当然是最好收拾的那一个。

  他给自己的最低要求是黄金进度,在短暂的时间内顺利地打进这个团伙内,成为保镖中的一员,若能顺理成章地成为阿信这个角色当然好,但以系统的尿性来看,不会给他安排这么重要的角色,戏份还得自己打破剧情去争取。

  系统说黄金进度以上有机率给技能奖励,进度越高机率也越高,但有谁不想成为王者呢

  要不然,直接上战神从片头杀到片尾暴力美学上升到这个程度也太极端了。

  他起身来到外间沙发上,距离电影开始还剩下不到五六分钟。他调出系统界面,开始选择运用到下一个场景的物品。

  他现在的物品栏里只剩下了一杆李恩菲尔德短步枪,虽然叫做短步枪,但它的枪长度依然超过了110厘米。背着这么个长枪在港岛大街上溜达,对港警也是极大的挑衅。但这把长枪他已用得极其熟练,其它的枪都不怎么顺手。

  经过艰难的抉择后,他还是决定带着它进入电影,在这部影片中短枪应该是容易获取的,长枪就只有杀手用的那一把带瞄准镜狙击枪,还特么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威力。

  这是港片枪战所具有的特色,大黑星刚不过点三八,ak47打不穿车门,枪越长准头越差。

  两点三十分,电影正式开始,一个个字幕跳动在屏幕上,高超决定现在就穿进去。杜sir拍片简练精要转场快,一不留神就把重要情节给跳过去了。

  高超起身径直走向了电视,纵身一跃穿过屏幕,已经落到湿漉漉的草丛里,他连忙起身挽起裤腿,观察四周的情形并开始梳理剧情。

  灌木从的不远处是公路,社团老大文哥的豪宅就在公路的对面,现在剧情尚未开始,他的身份文哥的跟班保镖,准确来说就是挡子弹的。

  电影里社团文哥身边有两个跟班,其中一个刚出场就被杀手在奥比餐厅给几枪结果。还有一个吓得冷汗潮湿练枪都握不住,偷偷从后门攥开门把手跑掉,结果被老大的弟弟南哥派人找到,用塑料口袋加扎签差点活活闷死。后面他还有一段戏份是丢掉工作在商场里干保洁员,被文哥施舍了一万块钱就傻傻地跑出来挡子弹,结果

  挂掉了。

  为什么要把这个人的前后始末想这么清楚呢,因为他低头看到自己的肚腩,跟这个衰仔的体型很像。

  高超无奈地揉了揉自己的脑门,不会这么倒霉吧,一出场就是这么个角色,确实是两次露脸,但踏马的一次比一次悲催。

  他摸了摸自己的腰间,确实有一把手枪,掏出来拉开弹匣一看,里面装着黄澄澄的子弹15发。

  现在自己身上还背着英七七长枪,这是他的大杀器,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还是先藏起来为好。

  他看到前方一棵枝杈分支多树冠茂密的榕树,便双手抱着树干三两下爬了上去,把衣服领带解下来将枪支和弹夹捆在了树杈中间,这样就算有大风也不怕掉下来被人捡走。

  他迅速溜下树,用手枪握把在树皮上凿出一个记号,才大摇大摆地朝着马路上走去。

  高佬辉靠在汽车的引擎盖上抽烟,看到高超甩着两裤腿水从草丛中走出来,随口奚落地说道:“放个水而已,跑那么远干嘛。不是吧,阿高你身体这么衰啊,连裤腿都湿了。”

  高超随口应付道:“闭嘴了,不过是下雨粘了水草而已。”

  “切”

  社团大佬文哥在门口出现,两人立刻乖乖地站好:“文哥,文哥。”

  文哥留着一头花白的板寸,看上去西装笔挺有人样,只是淡淡地点头嗯了一声。

  “文哥,今天去哪”

  “奥比餐厅。”

  “好。”高超上前给文哥打开车门,伸手护着他的头挡在车门上方,然后关上车门,从车前绕过去坐在了副驾驶上。

  他心中暗道真是难捱,这一出门就要朝着死地赶,不给人一点准备时间,好歹让我喘口气啊。

  高佬辉开着车一路来到了荃湾区的广场商厦,车子直接横在商厦门口的停车位上。高超先下车给老大打开车门,高佬辉走在前头,文哥走在中间,他在最后。

  他双手交叠在小腹前转身,朝着商厦所在的街道巡视了一眼,两个杀手就好像躲在这附近,先用眼神吓吓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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