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文学 > 都市小说 > 港综之驱魔警探 > 第六十二章 名场面三人组
  范毅武的操作让人瞠目结舌,接下来钟发白的操作就更加让人惊世骇俗了,风四有一种怀疑人生的感觉。

  只见钟发白拿起冰柱用袖口擦了一下,放在眼前仔细端详,甚至还伸舌头舔了一下。

  嗯,没错就是舔了一下。

  原本风四也准备凑过去研究研究的,可是当看到钟发白如此惊世骇俗的操作之后,胃里一阵翻腾。

  饶是见过大场面的他也有些顶不住,那冰柱上刚刚可是有变质豆腐脑儿的,这么下嘴舔真的没毛病么。

  可范毅武完全没有意外的反应,一脸的理所应当看着钟发白舔冰柱,风四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惊讶。

  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惊讶,那就是没见过世面了,这种事他绝不允许发生。

  钟发白不光舔了,咂吧着嘴似乎在品味儿,品完之后还一本正经的对着两人讲解。

  ”范sir,道兄,这东西从味道上来看似乎就是正常的冰块,可是正常冰块应该早就化了才对,肯定有古怪,待我把冰块融掉试试。”

  听到这里,风四终于是忍不住出口阻拦了,啥玩意就伸舌头舔,现在还准备化冰柱,既然都猜出来了是邪术手段,就不怕中招么。

  “道兄且慢,这冰柱八成就是邪术手段,我们是不是应该谨慎一点,谨防有诈啊”

  范毅武摸着下巴,一脸深以为然的模样,其实从刚刚开始他就这么一副表情,毕竟他的道术知识基本为零,也只能不懂装懂了。

  倒是钟发白反应了过来,有些尴尬的挠了挠脑袋。

  “道兄说的极是,我最近当法医有些入迷,倒是忘了这东西是邪术不是正常尸体了。”

  范毅武和风四张目结舌,本以为钟发白是专家,这就是传说中的专家

  传说中的科学验尸官钟发白

  “行了,天色也不早了,这东西两位慢慢研究,先帮风叔找个住的地方吧,我家还蛮大的,要不要先去我哪儿将就一下”

  当初范毅武拥有两套房的老楼已经拆迁,原因不言而喻,被毁坏成那个逼样,基本也是不能住人了。

  拆迁后的楼房又还在建,范毅武原本想着自己先租个房子过度一段时间来着,可架不住d胡的热情,手下了她郊区的一栋别墅。

  “我家还蛮大的”这句话倒也并不假,好歹也是一栋别墅,住个把人还是没问题的。

  风四犹豫的看了一眼范毅武那一看就是小白脸的外表,再想想自己那花痴侄女,一时间有些拿不定主意。

  东平洲是乡下,而且他平时收入都接济村民了,就连曾经身为道术部队攒的家底也因为在东平洲买了房子早就花完了。

  这案子也不知道要办多久,如果一直住酒店的话,他和侄女两个人开销还是挺大的。

  最终屈服于现实的风四叹了一口气,罢了罢了,自己看紧点就好了,还是量力而行,这要是和侄女俩人在酒店住十天半个月,他半年工资都得搭进去。

  “范sir方便的话,那再好不过了,不过我还有个侄女,范sir应该不会介意吧”

  嗯

  嗯

  侄女

  范毅武脑海里突然就出现了那个神似张曼玉的脸,不介意,太不介意了,最好常住。

  内心浮想联翩,可表面上范毅武依旧不动声色,面露难色的勉强点了点头。

  “哦,那没事,房间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多个人多点人气么。”

  三人刚出停尸房,就看到办公室一群人围着吃蛋糕,孟超那张未老先衰的脸都笑成菊花了,跟在一个小姑娘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

  阿豪也在,只不过人到中年的他就要沉稳很多,自己端着一盘蛋糕蹲在角落细嚼慢咽,与周围热闹的环境格格不入。

  这大概就是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是觉得他们吵闹吧。

  一看人这么齐,再加上风四的出现,一下子就激活了范毅武的童年记忆。

  孟超=文才。

  阿豪=秋生。

  风四=九叔。

  虽然阿豪年纪大了点,人也不活泼了,但是风采依旧。

  风四差不多是那个最还原的,不论是一板一眼好面子的性格,还是那张一看就很有安全感的脸。

  至于孟超,哪怕不再看义庄,改当警察了,坑货本性还是依旧改不了。

  三人齐聚,这画面感一下子就来了。

  范毅武拍了拍手掌,将众人的视线吸引了过来。

  “风叔要来帮我们破案,

  暂时加入我们小组,大家一起合张影吧。”

  要说穿越到这科技并不发达的年代,除了没事被鬼玩玩之外,范毅武手中的拍立得应该算是他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了。

  留影,纪念,他抽屉里还保存着自己和友叔的照片。

  范毅武发话,哪怕众人还在吃蛋糕,忙着簇拥女神,也还是都很听话的过来拍照。

  在范毅武有意无意的引导之下,风四站到了最中间,阿豪和孟超左右相随。

  三人虽然都不认识,可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老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也就不怎么反感挤到一起拍照了。

  至于范毅武,他则是跑到了后排,左手牵着fanny,右手拉着风四侄女,美曰其名为了拍照看起来更加像一个团队。

  当然,这种借口连小朋友都骗不到,也就是看在他长得帅的份上,没人拆穿。

  君不见fanny和风四侄女左右都有人,她们也不愿意牵手么。

  无他,唯帅尔

  “阿莲,叔叔要留在这里办案,晚上跟叔叔一起住范sir家,你没意见吧”

  老实说,如果风四说住别人家里,阿莲肯定更愿意住酒店的,毕竟在别人家借宿这种事,肯定没有在酒店来的自在。

  可是看过了范毅武帅气的面庞之后,阿莲对于住他家这种事别说抵触,那完全是百分百的愿意。

  看叔叔和其他人的称呼和态度,这位帅气的小哥哥一定是年少有为的阿sir,帅气加年少有为,再加上笑的那么阳光,这岂不是完美金龟婿的模板。

  她为什么要跟着风四出来

  当然是为了见世面咯,她所谓的见世面可不是看看都市繁华之类的虚浮外表,她想见的世面就是范毅武这种优秀青年,开开眼界,最好能留下来。

  别看阿莲一副傻白甜的模样,从她第一次来警局就知道买蛋糕刷好感度这件事来看,她必然是个只会心疼ii的好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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